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齊國使者到大樑來,孫臏以刑徒的身份秘密拜見,用言辭打動齊國使者。齊國使者覺得此人不同凡響,就偷偷地用車把他載回齊國。齊國將軍田忌非常賞識他,並且待如上賓。
田忌經常與齊國諸公子賽馬,設重金賭注。孫臏發現他們的馬腳力都差不多,可分為上、中、下三等。於是孫臏對田忌說:“您只管下大賭注,我能讓您取勝。”田忌相信並答應了他,與齊王和諸公子用千金來賭勝。
比賽即將開始,孫臏說:“現在用您的下等馬對付他們的上等馬,拿您的上等馬對付他們的中等馬,拿您的中等馬對付他們的下等馬。”三場比賽完後,田忌一場不勝而兩場勝,最終贏得齊威王的千金賭注。於是田忌把孫臏推薦給齊威王。威王向他請教兵法後,就請他當作老師。
——《史記》卷六十五:《孫子吳起列傳第五》譯文
其實,只要一點破,再讀這個故事就很容易發現, 田忌(孫臏)就是勝在作假、破壞規則和契約上——用下等馬假充上等馬、上等馬假充中等馬、中等馬假充下等馬于齊威王比賽,是“為達目的不擇手段”的。
或許古文過於簡練,會有人說,文中的規則並不太明確(其實很明白,既然分上、中、下輩,就是要按此規則比賽)。那麼,作為民間傳說的“田忌賽馬”的故事,說得就非常明確了:“齊國的大將田忌,很喜歡賽馬,有一回,他和齊威王約定,要進行一場比賽。他們商量好,把各自的馬分成上,中,下三等。比賽的時候,要上馬對上馬,中馬對中馬,下馬對下馬。
由於齊威王每個等級的馬都比田忌的馬強得多,所以比賽了幾次,田忌都失敗了。……”其中所述的非常明確——約定了上馬對上馬、中馬對中馬、下馬對下馬進行比賽的規則,因此,田忌(孫臏)違規、違約是顯而易見的。
這個故事就這樣傳頌千古,大家都很以為然,並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妥,甚至說:這個故事表現了“孫臏細緻的觀察能力和運籌能力”,揭示了“如何善用自己的長處去對付對手的短處,從而在競技中獲勝”……
這說明國人普遍缺乏規則和契約意識以及對作假行為的認同,也說明我們這個民族整體是不知善惡和無恥的。也許,這也是我們民族始終無法走出蒙昧,走進文明的原因。或許,嚴複所說:“華風之弊,八字盡之。始於作偽,終於無恥。”不是危言聳聽。
我認為,田忌(孫臏)的勝利是以葬送誠信、守則、公平等人類最基本的善行為代價的,其行為應該說是極惡劣的。而把孫臏此計作為一個民族的最高智慧,弘揚、傳承了上千年直至今天,硬生生地把這種意識植入國人靈魂深處,這實在是令人悲哀的。
就在這樣教育下,撒謊、做事不講規則已然是我們民族的價值觀和行為準則,成為一種文化基因。我不知道,世界上還有哪個民族會把作假、不誠信、無視規則和契約作為偉大智慧來傳承的。
也許有人會說,雖然有些無恥,但你不能否認其聰明,說弱智有些不靠譜。這樣說,只能證明我們民族確是弱智的,因為我們只能看到破壞規則和契約帶來的好處,無法理解遵守規則和契約的意義。
“田忌賽馬”的故事告訴我們的是:遵守規則和契約將會失敗,破壞規則可以出奇制勝。於是,我們深刻地認識到遵守規則和契約的危害,這樣,大家就都不願意遵守規則和契約。
由於大家都不遵守規則和契約,就會讓人對所面對的事情感到沒有底,會產生焦慮感,甚至恐懼,就會想盡一切辦法去破壞規則,以求占得先機。
比如說,十字路口、紅綠燈下的情況是我們熟知的,在一些管理得好的十字路口,大家可以順暢、安全地通行,而沒人管理的十字路口是混亂和危險的。也就是說,如果大家都能遵守交通規則,那麼所有的十字路口都應該是順暢、安全的。但是,這在中國這卻是不可能的,如果十字路口沒有警察,則紅綠燈就形同虛設(要是有電子警察,那對汽車還是有效的,對行人和非機動車則無效)。
在這種情況下,警察是代表著權力的。從此也可以看出,中國人骨子裡是屈服於權力而無視規則的。我們寧肯在警察的監控下戰戰兢兢,也不願在遵章守則中堂而皇之。不僅如此,國人對遵守規則還常常嗤之以鼻。比如:前幾天,我騎自行車,到一個沒有警察的十字路口,看到綠燈閃爍,紅燈亮起就刹車停了下來,但其他人卻照樣前行。由於我停車,擋了後面一個人,他很是不滿,在很快繞過去後,罵了一句:“還有這種背時鬼!”
如果有人認為,這是小事,不值一提,那麼我想說:觀人於微。同樣,觀察一個民族的共性也可以從小處著眼。
當然,放到大的事件中,同樣如此。比如,前兩年的“大頭奶粉”事件和去年的三鹿奶粉事件。要說他們從一開始就想害死人,那是不客觀的。而且造成三鹿事件的責任者也包括從奶農、飼料、運輸、收購、政府監管、媒體、銷售等諸方面。而一般而言,每個環節,都不可能是以害人為目的的,他們害人的動因或許僅僅是希望在競爭中占得先機。
憑我在做生意的經歷中,對假冒偽劣產品產生的過程和動因的觀察和思考,可以這麼說:開始,違規害人的行為並不會產生這樣直接的惡果。但當所有業者都以破壞規則為競爭手段時,要想占得先機就只能是更大的違規,如此累進,最終出現類似“大頭奶粉”和“三聚氰胺奶”的事件。
我想,這就是阿倫特所說的“平庸的惡”。這樣說並不是為造假者、作惡者開脫責任,而是要說明大惡往往是小惡積累的結果,防微杜漸,警惕小惡可以有效地防止大惡。事實上,我們的所作所為往往是在縱容小惡,甚至自己的一些行為就是小惡,而我們卻習以為常。好了,這個話題再說就離題遠了,就此打住,也許以後有機會再說。
言歸正傳。由於上千年形成的以破壞規則、無視契約為智慧的文化,所以,國人是沒有規則意識和契約精神的。我認為,不敬畏規則也就失去了規則的庇護,就必然要屈服於權力。其實,齊威王們是深諳此道的(齊威王后來請孫臏當老師,而未因被戲弄殺了孫臏,或許就說明真正聰明的是齊威王。當我們陶醉在“不弱智都當不了領導”的亢奮之中時,一切就已經有了答案),他們是不會讓規則有效地運行的,即使是他們自己制定的規則,因為,有效地規則體系必然導致權力的弱化,而權力卻會在規則被破壞中得以強化。
我認為,“田忌賽馬”的本質是機會主義。我們現在的所謂“狼文化”與之是一脈相承的。從某種意義上講,宣揚“田忌賽馬”式的智慧,其目的是為了強化權力,是專制獨裁者的馭民之術。
有一點說明,所謂的“潛規則”不是規則,其實是破壞規則的藉口和方法。過於強化“潛規則”意識,只會有助於當權者奴役人民,這是必須警惕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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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忌經常與齊國諸公子賽馬,設重金賭注。孫臏發現他們的馬腳力都差不多,可分為上、中、下三等。於是孫臏對田忌說:“您只管下大賭注,我能讓您取勝。”田忌相信並答應了他,與齊王和諸公子用千金來賭勝。
比賽即將開始,孫臏說:“現在用您的下等馬對付他們的上等馬,拿您的上等馬對付他們的中等馬,拿您的中等馬對付他們的下等馬。”三場比賽完後,田忌一場不勝而兩場勝,最終贏得齊威王的千金賭注。於是田忌把孫臏推薦給齊威王。威王向他請教兵法後,就請他當作老師。
——《史記》卷六十五:《孫子吳起列傳第五》譯文
其實,只要一點破,再讀這個故事就很容易發現, 田忌(孫臏)就是勝在作假、破壞規則和契約上——用下等馬假充上等馬、上等馬假充中等馬、中等馬假充下等馬于齊威王比賽,是“為達目的不擇手段”的。
或許古文過於簡練,會有人說,文中的規則並不太明確(其實很明白,既然分上、中、下輩,就是要按此規則比賽)。那麼,作為民間傳說的“田忌賽馬”的故事,說得就非常明確了:“齊國的大將田忌,很喜歡賽馬,有一回,他和齊威王約定,要進行一場比賽。他們商量好,把各自的馬分成上,中,下三等。比賽的時候,要上馬對上馬,中馬對中馬,下馬對下馬。
由於齊威王每個等級的馬都比田忌的馬強得多,所以比賽了幾次,田忌都失敗了。……”其中所述的非常明確——約定了上馬對上馬、中馬對中馬、下馬對下馬進行比賽的規則,因此,田忌(孫臏)違規、違約是顯而易見的。
這個故事就這樣傳頌千古,大家都很以為然,並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妥,甚至說:這個故事表現了“孫臏細緻的觀察能力和運籌能力”,揭示了“如何善用自己的長處去對付對手的短處,從而在競技中獲勝”……
這說明國人普遍缺乏規則和契約意識以及對作假行為的認同,也說明我們這個民族整體是不知善惡和無恥的。也許,這也是我們民族始終無法走出蒙昧,走進文明的原因。或許,嚴複所說:“華風之弊,八字盡之。始於作偽,終於無恥。”不是危言聳聽。
我認為,田忌(孫臏)的勝利是以葬送誠信、守則、公平等人類最基本的善行為代價的,其行為應該說是極惡劣的。而把孫臏此計作為一個民族的最高智慧,弘揚、傳承了上千年直至今天,硬生生地把這種意識植入國人靈魂深處,這實在是令人悲哀的。
也許有人會說,雖然有些無恥,但你不能否認其聰明,說弱智有些不靠譜。這樣說,只能證明我們民族確是弱智的,因為我們只能看到破壞規則和契約帶來的好處,無法理解遵守規則和契約的意義。
“田忌賽馬”的故事告訴我們的是:遵守規則和契約將會失敗,破壞規則可以出奇制勝。於是,我們深刻地認識到遵守規則和契約的危害,這樣,大家就都不願意遵守規則和契約。
由於大家都不遵守規則和契約,就會讓人對所面對的事情感到沒有底,會產生焦慮感,甚至恐懼,就會想盡一切辦法去破壞規則,以求占得先機。
就像現在,有孩子在上學的人都有這樣的感覺,不給老師送禮,就會擔心自己的孩子受歧視、被老師罵,於是大家都送禮(一點說明:我至今未給老師送過禮,老師對小女也還不錯,甚至比一些家長送禮的孩子還要好,當然這是因為她成績好)。
其實,大家都送禮,結果和大家都不送禮一樣,而且可能更糟,因為,這樣不但不能消除自己的顧慮,而且還花了冤枉錢。當然,有人認為,我多送就會有用,但這樣一來二去只能造成禮越送越重,最終,能花得起大價錢占得先機的只能是有權、有錢的人。大部分普通人家反而失去了規則的庇護,從而致使權力更加張狂。
事實上破壞規則對於少數人是高效的,對於整體是低效的,甚至是代價高昂的。但是,就像人們都會對維修技術高超的技師豎起大拇指讚揚,卻無視平常認真保養、維護良好令機器不出故障的操作工;能看到救火的英勇,卻不以為為不發生火災所做的工作是一種偉業一樣,我們只能看到事物的直觀的現象,不會、也不願意做進一步地分析,找出事情的根本。“田忌賽馬”讓我們把表像智慧的邪惡當作了高深的智慧,並對其尊崇有加,所以,只能說我們是弱智的。
其實,大家都送禮,結果和大家都不送禮一樣,而且可能更糟,因為,這樣不但不能消除自己的顧慮,而且還花了冤枉錢。當然,有人認為,我多送就會有用,但這樣一來二去只能造成禮越送越重,最終,能花得起大價錢占得先機的只能是有權、有錢的人。大部分普通人家反而失去了規則的庇護,從而致使權力更加張狂。
事實上破壞規則對於少數人是高效的,對於整體是低效的,甚至是代價高昂的。但是,就像人們都會對維修技術高超的技師豎起大拇指讚揚,卻無視平常認真保養、維護良好令機器不出故障的操作工;能看到救火的英勇,卻不以為為不發生火災所做的工作是一種偉業一樣,我們只能看到事物的直觀的現象,不會、也不願意做進一步地分析,找出事情的根本。“田忌賽馬”讓我們把表像智慧的邪惡當作了高深的智慧,並對其尊崇有加,所以,只能說我們是弱智的。
比如說,十字路口、紅綠燈下的情況是我們熟知的,在一些管理得好的十字路口,大家可以順暢、安全地通行,而沒人管理的十字路口是混亂和危險的。也就是說,如果大家都能遵守交通規則,那麼所有的十字路口都應該是順暢、安全的。但是,這在中國這卻是不可能的,如果十字路口沒有警察,則紅綠燈就形同虛設(要是有電子警察,那對汽車還是有效的,對行人和非機動車則無效)。
在這種情況下,警察是代表著權力的。從此也可以看出,中國人骨子裡是屈服於權力而無視規則的。我們寧肯在警察的監控下戰戰兢兢,也不願在遵章守則中堂而皇之。不僅如此,國人對遵守規則還常常嗤之以鼻。比如:前幾天,我騎自行車,到一個沒有警察的十字路口,看到綠燈閃爍,紅燈亮起就刹車停了下來,但其他人卻照樣前行。由於我停車,擋了後面一個人,他很是不滿,在很快繞過去後,罵了一句:“還有這種背時鬼!”
如果有人認為,這是小事,不值一提,那麼我想說:觀人於微。同樣,觀察一個民族的共性也可以從小處著眼。
當然,放到大的事件中,同樣如此。比如,前兩年的“大頭奶粉”事件和去年的三鹿奶粉事件。要說他們從一開始就想害死人,那是不客觀的。而且造成三鹿事件的責任者也包括從奶農、飼料、運輸、收購、政府監管、媒體、銷售等諸方面。而一般而言,每個環節,都不可能是以害人為目的的,他們害人的動因或許僅僅是希望在競爭中占得先機。
憑我在做生意的經歷中,對假冒偽劣產品產生的過程和動因的觀察和思考,可以這麼說:開始,違規害人的行為並不會產生這樣直接的惡果。但當所有業者都以破壞規則為競爭手段時,要想占得先機就只能是更大的違規,如此累進,最終出現類似“大頭奶粉”和“三聚氰胺奶”的事件。
我想,這就是阿倫特所說的“平庸的惡”。這樣說並不是為造假者、作惡者開脫責任,而是要說明大惡往往是小惡積累的結果,防微杜漸,警惕小惡可以有效地防止大惡。事實上,我們的所作所為往往是在縱容小惡,甚至自己的一些行為就是小惡,而我們卻習以為常。好了,這個話題再說就離題遠了,就此打住,也許以後有機會再說。
言歸正傳。由於上千年形成的以破壞規則、無視契約為智慧的文化,所以,國人是沒有規則意識和契約精神的。我認為,不敬畏規則也就失去了規則的庇護,就必然要屈服於權力。其實,齊威王們是深諳此道的(齊威王后來請孫臏當老師,而未因被戲弄殺了孫臏,或許就說明真正聰明的是齊威王。當我們陶醉在“不弱智都當不了領導”的亢奮之中時,一切就已經有了答案),他們是不會讓規則有效地運行的,即使是他們自己制定的規則,因為,有效地規則體系必然導致權力的弱化,而權力卻會在規則被破壞中得以強化。
我認為,“田忌賽馬”的本質是機會主義。我們現在的所謂“狼文化”與之是一脈相承的。從某種意義上講,宣揚“田忌賽馬”式的智慧,其目的是為了強化權力,是專制獨裁者的馭民之術。
有一點說明,所謂的“潛規則”不是規則,其實是破壞規則的藉口和方法。過於強化“潛規則”意識,只會有助於當權者奴役人民,這是必須警惕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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